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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對於您的問題
稍微簡略查詢了一下生前契約,這是有關於未來死亡安葬,或一些財產問題的事先安排!
可以決定自己的葬禮...避免意見分歧等?簡單來說就是杞人憂天(面對沒發生的事情擔憂)
內容很簡單的描述,您姊對家產有期盼,畢竟民法規定兒女可均分家產!
前提是在父母還沒有立下遺囑,由誰繼承或贍養等...
通常是兒子繼承家產,但也要有義務照顧父母到人生終點!畢竟是繼承者...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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